民 族 自 决 权 , 人 权 与 主 权

崔 之 元

当 前 的 科 索 沃 危 机 , 是 前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危 机 的 延 续 和 最 新 表 现 。 因 此 , 分 析 科 索 沃 问 题 及 其 对 今 后 国 际 关 系 走 向 的 影 响 , 不 能 不 深 入 研 究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过 程 。 本 文 将 着 重 探 讨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问 题 , 因 为 前 南 斯 拉 夫 内 外 政 治 势 力 均 以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为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的 依 据 。 同 时 ,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这 一 概 念 的 理 论 演 变 ( 即 从 强 调 “ 对 外 自 决 ” 转 到 强 调 “ 对 内 自 决 ” ) , 为 北 约 国 家 提 出 “ 人 权 高 于 主 权 ” 论 奠 定 了 基 础 。

首 先 , 我 先 回 应 一 种 可 能 的 意 见 。 这 种 意 见 认 为 , 在 “ 强 权 即 公 理 ” 的 时 代 , 认 真 对 待 民 族 自 决 权 、 人 权 和 主 权 等 理 论 问 题 , 未 免 过 于 学 究 气 。 但 在 我 看 来 , 由 于 世 界 各 核 大 国 都 具 有 “ 第 二 次 打 击 能 力 ” , 二 十 一 世 纪 的 国 际 关 系 不 会 完 全 恢 复 到 十 九 世 纪 的 “ 强 权 即 公 理 ” , 因 那 样 无 异 于 人 类 的 集 体 自 杀 。 十 八 世 纪 英 国 哲 人 休 漠 的 名 言 依 然 适 用 , 甚 至 更 加 适 用 于 二 十 一 世 纪 : 少 数 人 统 治 多 数 人 之 谜 , 不 在 前 者 的 暴 力 , 而 在 后 者 接 受 了 前 者 创 造 的 公 共 舆 论 。 换 言 之 , 北 约 对 南 联 盟 的 轰 炸 , 不 仅 是 “ 武 器 的 批 判 ” , 而 且 更 是 “ 批 判 的 武 器 ” … … 即 以 “ 人 权 高 于 主 权 ” 理 论 来 构 建 “ 世 界 新 秩 序 ” 。

然 而 , 有 效 的 “ 批 判 的 武 器 ” 非 能 一 蹴 而 就 , 在 人 权 和 主 权 两 个 概 念 之 间 架 起 桥 梁 , 经 历 了 长 期 的 理 论 与 实 力 的 较 量 。 其 间 ,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这 一 概 念 发 挥 了 关 键 的 链 接 作 用 。

最 先 在 国 际 社 会 提 出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概 念 的 是 列 宁 。 一 九 一 六 年 三 月 , 列 宁 发 表 《 社 会 主 义 与 民 族 自 决 权 》 一 文 , 指 出 世 界 各 民 族 均 应 享 有 决 定 自 身 命 运 的 权 利 , 被 压 迫 民 族 应 从 帝 国 主 义 和 殖 民 主 义 宗 主 国 中 解 放 出 来 。 列 宁 虽 未 明 确 说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要 求 “ 民 族 ” 与 “ 国 家 ” 一 一 对 应 , 但 从 日 后 苏 联 宪 法 赋 予 各 加 盟 共 和 国 “ 退 出 权 ” 来 看 , 列 宁 的 确 认 为 每 个 民 族 均 有 建 立 自 己 国 家 的 权 利 。 相 反 , 美 国 宪 法 则 末 给 予 各 州 “ 退 出 权 ” 。

一 九 一 八 年 一 月 , 美 国 总 统 威 尔 逊 发 表 “ 十 四 点 ” 宣 言 , 也 提 出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概 念 , 称 民 族 自 决 应 是 重 新 划 分 “ 战 败 国 ” ( 德 国 , 奥 匈 帝 国 , 奥 斯 曼 帝 国 和 保 加 利 亚 ) 领 土 的 依 据 。 但 在 一 九 一 九 年 的 巴 黎 和 会 上 , 威 尔 逊 的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概 念 并 未 得 到 实 施 , 其 部 份 原 因 是 战 败 国 指 责 战 胜 国 国 内 亦 不 尊 重 民 族 自 决 权 , 英 国 的 爱 尔 兰 问 题 与 美 国 的 黑 人 问 题 即 是 明 证 。 威 尔 逊 的 国 务 卿 承 认 , 如 果 真 正 贯 彻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, 美 国 和 加 拿 大 均 将 不 复 存 在 。

列 宁 也 坦 然 承 认 , 苏 联 与 德 国 于 一 九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日 签 订 的 布 列 斯 特 和 平 条 约 , 没 有 尊 重 波 兰 的 民 族 自 决 权 。 但 是 , 列 宁 认 为 这 是 新 生 的 苏 维 埃 政 权 维 持 生 存 的 需 要 , 民 族 自 决 权 作 为 一 项 基 本 权 利 仍 是 反 帝 反 殖 的 有 力 武 器 。

事 实 证 明 , 西 方 老 牌 帝 国 主 义 国 家 的 确 感 到 在 民 族 自 决 权 问 题 上 理 亏 。 当 一 九 四 一 年 “ 大 西 洋 宪 章 ” 签 署 后 , 丘 吉 尔 连 忙 在 英 国 下 院 宣 布 , “ 大 西 洋 宪 章 ” 中 所 肯 定 的 民 族 自 决 权 不 适 用 于 印 度 等 英 国 殖 民 地 , 而 只 适 用 于 德 国 等 法 西 斯 国 家 侵 占 的 领 土 。 在 一 九 四 五 年 四 月 建 立 联 合 国 的 旧 金 山 会 议 上 , 是 苏 联 代 表 团 力 主 将 民 族 自 决 权 写 入 联 合 国 宪 章 的 。 在 联 合 国 宪 章 第 一 章 第 二 条 这 样 写 道 : “ 发 展 国 际 间 以 尊 重 人 民 平 等 权 利 及 自 决 原 则 为 根 据 之 友 好 关 系 , 并 采 取 其 他 适 当 办 法 , 以 增 强 普 遍 和 平 。 ”

在 联 合 国 的 头 二 十 多 年 中 , 西 方 国 家 一 直 淡 化 联 合 国 宪 章 第 一 章 第 二 条 , 认 为 它 只 是 笼 统 的 一 般 原 则 , 并 不 能 用 以 支 持 反 殖 民 主 义 。 但 随 着 殖 民 地 人 民 独 立 解 放 的 潮 流 的 不 可 逆 转 的 发 展 , 西 方 国 家 的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家 和 外 交 家 转 守 势 为 攻 势 。 他 们 不 再 淡 化 和 否 定 民 族 自 决 权 , 而 是 赋 予 “ 自 决 权 ” 以 新 的 涵 义 。 他 们 最 重 要 的 新 理 论 是 区 分 “ 对 外 自 决 权 ” (externalself ─ determination) 和 “ 对 内 自 决 权 ” (internalself ─ determination) , 前 者 指 反 殖 民 主 义 , 后 者 指 各 族 人 民 选 择 和 改 变 自 己 的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制 度 的 权 利 。 一 九 七 五 年 “ 欧 洲 安 全 与 合 作 会 议 ” 通 过 的 宣 言 , 进 一 步 明 确 “ 对 内 自 决 权 ” 就 是 指 尊 重 人 权 和 民 主 选 举 权 。 从 此 “ 人 权 ” 这 一 概 念 通 过 “ 对 内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的 中 介 与 “ 国 家 主 权 ” 联 系 起 来 了 。 既 然 民 族 自 决 权 是 建 立 国 家 主 权 的 一 个 途 径 , 而 人 权 又 是 “ 对 内 自 决 权 ” 的 核 心 , 则 “ 人 权 高 于 主 权 ” 就 似 乎 顺 理 成 章 了 。

发 人 深 思 的 是 , 西 方 “ 对 内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的 新 理 论 确 实 转 变 厂 它 在 联 合 国 的 被 动 局 面 , 广 大 发 展 中 国 家 一 时 似 乎 患 了 失 语 症 。 怎 么 办 ? 我 认 为 , 发 展 中 国 家 应 学 习 西 方 国 家 接 过 “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话 语 并 赋 予 新 意 的 经 验 , 接 过 西 方 的 “ 对 内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和 人 权 话 语 并 赋 予 新 意 。 研 究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过 程 , 正 好 提 供 了 一 个 理 论 创 新 的 机 会 。

一 九 九 一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和 二 十 六 日 , 南 斯 拉 夫 经 济 最 发 达 的 斯 洛 文 尼 亚 和 克 罗 地 亚 两 共 和 国 自 行 宣 布 独 立 , 标 志 着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的 开 端 。 一 九 九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三 日 , 德 国 率 先 承 认 斯 洛 文 尼 亚 和 克 罗 地 亚 。 为 何 德 国 如 此 积 极 ? 据 德 国 外 长 给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的 信 中 说 , 德 国 尊 重 斯 洛 文 尼 亚 和 克 罗 地 亚 两 民 族 的 自 决 权 。 但 是 , 按 照 “ 对 内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等 于 尊 重 人 权 和 民 主 选 举 权 的 理 论 , 克 罗 地 亚 不 应 该 获 得 承 认 , 至 少 不 应 该 这 么 快 地 获 得 承 认 。 首 先 , 欧 洲 共 同 体 的 南 斯 拉 夫 问 题 仲 裁 委 员 会 认 定 , 克 罗 地 亚 宣 布 独 立 后 , 没 有 给 新 成 为 当 地 少 数 民 族 的 塞 尔 维 亚 族 以 人 权 保 障 , 而 是 对 塞 族 进 行 了 种 族 清 洗 ( 强 迫 人 口 转 移 ) , 造 成 二 十 万 塞 族 难 民 流 人 塞 尔 维 亚 共 和 国 。 其 次 , 克 罗 地 亚 的 塞 族 居 民 也 进 行 了 投 票 公 决 , 要 求 塞 族 在 克 罗 地 亚 的 民 族 自 决 权 。 但 德 国 全 然 不 顾 这 些 , 以 即 将 于 一 九 九 二 年 成 立 的 欧 盟 应 统 一 对 外 为 由 , 大 力 游 说 欧 共 体 其 他 国 家 承 认 斯 洛 文 尼 亚 和 克 罗 地 亚 。 这 不 能 不 使 世 人 怀 疑 刚 刚 统 一 的 德 国 企 图 重 建 其 传 统 势 力 范 围 , 因 斯 洛 文 尼 亚 是 其 近 邻 , 而 克 罗 地 亚 则 是 二 战 间 的 德 国 傀 儡 国 。

美 国 因 忙 于 一 九 九 一 年 初 的 海 湾 战 争 , 开 始 并 未 插 手 于 南 斯 拉 夫 问 题 。 但 当 它 看 到 德 国 势 力 范 围 扩 大 后 , 立 刻 行 动 起 来 , 力 促 另 一 南 斯 拉 夫 共 和 国 ─ ─ “ 波 黑 共 和 国 ” 的 独 立 得 到 国 际 承 认 。 美 国 自 一 九 九 二 年 四 月 七 日 同 时 承 认 波 黑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和 克 罗 地 亚 为 主 权 国 家 后 , 一 直 发 挥 着 北 约 国 家 处 理 南 斯 拉 夫 事 务 的 领 导 作 用 。 波 黑 局 势 比 克 罗 地 亚 更 为 复 杂 , 因 为 波 黑 由 塞 尔 维 亚 、 克 罗 地 亚 和 穆 斯 林 三 个 民 族 组 成 , 其 中 任 何 一 个 民 族 都 不 占 人 口 的 多 数 且 交 叉 混 杂 居 住 。 “ 波 黑 共 和 国 ” 独 立 后 , 波 黑 境 内 的 克 族 和 塞 族 又 进 一 步 自 行 成 立 独 立 的 “ 波 黑 克 族 共 和 国 ” 和 “ 波 黑 塞 族 共 和 国 ” , 穆 斯 林 原 教 旨 主 义 者 亦 要 求 成 立 独 立 的 “ 波 黑 穆 斯 林 共 和 国 ” , 三 方 不 断 交 火 , 各 方 都 出 现 了 严 重 的 非 人 道 暴 行 和 对 它 方 的 种 族 清 洗 ( 强 迫 人 口 转 移 ) 。 虽 然 在 美 国 主 导 下 , 三 方 于 一 九 九 五 年 底 达 成 “ 代 顿 和 平 协 议 ” (Dayton Agreement) , 但 该 协 议 只 是 停 火 协 议 , 并 非 有 效 的 政 治 解 决 方 案 。 为 什 么 政 治 解 决 方 案 如 此 难 以 达 成 呢 ? 这 深 刻 地 反 映 了 在 一 多 民 族 交 叉 居 住 国 家 内 推 行 “ 对 内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的 理 论 困 境 。

这 一 理 论 困 境 有 两 个 方 面 。

第 一 , 正 如 耶 鲁 大 学 政 治 学 家 达 尔 (Robert Dahl) 所 指 出 , 民 主 选 举 只 能 决 定 既 定 政 治 体 内 部 的 事 务 , 却 不 能 用 于 决 定 政 治 体 的 边 界 , 因 为 民 主 选 举 的 多 数 原 则 的 计 算 , 已 经 预 设 了 大 家 共 同 接 受 的 政 治 体 的 边 界 。 若 硬 要 以 投 票 公 决 形 式 推 行 “ 对 内 民 族 自 决 极 ” , 必 不 能 对 各 民 族 一 视 同 仁 , 如 克 罗 地 亚 内 的 塞 族 就 没 有 获 得 民 族 自 决 权 。

第 二 , 如 布 鲁 金 斯 研 究 所 高 级 研 究 员 伍 得 渥 德 (Susan Woodward) 一 针 见 血 地 指 出 , 通 过 全 民 投 票 公 决 以 获 得 国 际 社 会 承 认 的 民 族 自 决 方 式 , 在 一 多 民 族 交 叉 居 住 国 家 内 , 必 然 逻 辑 上 导 致 种 族 清 洗 。 这 是 因 为 , 只 有 把 “ 不 可 靠 的 人 口 ” 强 迫 转 移 出 去 , 才 能 确 保 全 民 投 票 公 决 投 出 “ 独 立 ” 的 结 果 。 既 然 美 国 和 欧 盟 明 确 说 明 前 南 斯 拉 夫 共 和 国 和 民 族 获 承 认 为 独 立 国 家 的 条 件 是 相 关 地 域 上 的 全 民 投 票 公 决 , 那 么 各 方 对 它 方 的 种 族 清 洗 就 不 可 避 免 了 。 伍 得 渥 德 以 大 量 资 料 为 证 , 说 明 严 重 的 非 人 道 暴 行 的 出 现 , 是 为 了 通 过 恐 吓 以 造 成 强 迫 人 口 转 移 , 并 非 如 西 方 主 流 新 闻 媒 体 所 报 导 的 那 样 是 源 于 几 世 纪 之 久 的 民 族 仇 恨 。

可 见 , “ 对 内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等 于 尊 重 人 权 和 民 主 选 举 权 的 理 论 , 一 经 运 用 于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危 机 , 却 造 成 了 空 前 的 破 坏 人 权 的 灾 难 ! 显 然 , 人 权 于 主 权 之 间 并 不 是 孰 高 孰 低 的 关 系 , 如 把 “ 对 内 民 族 自 决 权 ” 绝 对 化 , 以 之 任 意 改 变 国 家 主 权 , 其 逻 辑 结 果 必 然 是 严 重 践 踏 人 权 的 种 族 清 洗 。

当 然 , 许 多 在 前 南 斯 拉 夫 进 行 战 争 采 访 的 西 方 记 者 , 的 确 出 于 人 道 主 义 和 人 权 关 怀 写 作 了 大 量 关 于 暴 行 的 报 导 。 但 由 于 不 了 解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的 深 刻 政 治 经 济 背 景 , 他 们 往 往 要 么 把 战 争 原 因 归 于 根 深 蒂 固 的 民 族 仇 恨 , 要 么 归 于 单 方 面 的 塞 族 “ 入 侵 ” 。 很 少 有 人 像 伍 得 渥 德 那 样 , 对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进 行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分 析 。 简 单 地 说 , 在 伍 得 握 德 看 来 ,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的 内 因 是 两 个 因 素 综 合 作 作 用 的 结 果 : 一 方 面 , 南 斯 拉 夫 一 九 七 四 年 宪 法 赋 予 各 共 和 国 对 联 邦 政 策 的 否 决 权 ; 另 一 方 面 , 南 斯 拉 夫 早 在 六 十 年 代 就 已 加 入 “ 关 贸 总 协 定 ” , 和 “ 国 际 惯 例 ” 已 相 当 “ 接 轨 ” , 故 深 受 七 十 ─ ─ 八 十 年 代 全 球 债 务 危 机 的 影 响 。 从 一 九 八 三 年 开 始 , 南 斯 拉 夫 就 接 受 旨 在 确 保 偿 还 外 债 的 “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” 的 “ 结 构 改 革 方 案 ” 。 一 九 九 零 年 一 月 , 南 斯 拉 夫 更 和 波 兰 一 起 , 接 受 “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” 紧 缩 经 济 的 “ 休 克 疗 法 ” 。 “ 休 克 疗 法 ” 造 成 经 济 衰 退 和 大 量 失 业 ( 科 索 沃 省 失 业 率 高 达 54 % ) , 从 而 给 各 种 狭 隘 民 族 主 义 甚 至 半 法 西 斯 主 义 大 行 其 道 提 供 了 土 壤 。 相 对 富 裕 的 斯 洛 文 尼 亚 和 克 罗 地 业 共 和 国 也 想 “ 甩 包 袱 ” , 频 频 利 用 一 九 七 四 年 宪 法 赋 予 各 共 和 国 对 联 邦 政 策 的 否 决 权 , 直 至 最 终 宣 布 独 立 。 更 有 甚 者 , “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” 为 确 保 南 斯 拉 夫 有 能 力 偿 还 外 债 , 在 “ 结 构 改 革 方 案 ” 期 间 要 求 经 济 权 力 高 度 集 中 , 这 是 科 索 沃 省 的 自 治 省 地 位 于 一 九 八 九 年 三 月 被 取 消 的 直 接 原 因 之 一 , 从 而 向 今 日 的 科 索 沃 危 机 迈 出 了 关 键 的 一 步 。 因 此 , 伍 得 渥 德 说 , 若 不 正 视 南 斯 拉 夫 解 体 的 深 刻 原 因 , 而 一 味 在 新 闻 媒 体 中 进 行 人 道 主 义 诉 求 ( 特 别 是 以 此 为 西 方 国 内 政 治 竞 选 的 某 一 方 拉 票 , 如 克 林 顿 一 九 九 二 年 竟 选 班 子 的 主 要 策 略 之 一 是 攻 击 布 什 在 南 斯 拉 夫 问 题 上 “ 不 人 道 ” ) , 实 际 上 是 一 种 “ 假 人 道 主 义 ” (false humanitarianism) , 是 一 种 “ 成 事 不 足 , 败 事 有 余 ” 的 高 高 在 上 的 “ 人 道 主 义 ” 。 试 想 , 如 果 “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” 不 进 行 “ 休 克 疗 法 ” 西 方 银 行 家 对 南 斯 拉 夫 外 债 有 所 减 免 , 那 么 , 南 斯 拉 夫 今 天 很 可 能 依 然 健 在 , 也 无 须 “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” 了 , 北 约 更 无 法

以 “ 人 权 高 于 主 权 ” 为 借 口 对 南 联 盟 平 民 和 基 础 设 施 狂 轰 滥 炸 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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